网院发〔2011〕 号
各学习中心、学院各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招生工作,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《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经2011年10月10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现予发布。原《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附件:
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.doc
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.doc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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